2021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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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燃气燃烧器具

任丘市家豪燃气销售公司 被罚10000元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1年第七批典型违法案件。任丘市家豪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因违规使用燃气燃烧器具被罚10000元。

据了解,任丘市家豪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存在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39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57条的规定,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08-04 违规使用燃气燃烧器具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30838.html 1 任丘市家豪燃气销售公司 被罚10000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