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燃气燃烧器具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1年第七批典型违法案件。任丘市家豪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因违规使用燃气燃烧器具被罚10000元。
据了解,任丘市家豪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存在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39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57条的规定,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