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庞维双)8月1日起,我市已启动12至14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15至17周岁未成年人和18周岁以上成年人继续查漏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运河区疾控部门关于12至17周岁人群的接种工作安排已公布,要求在校生按照所在学校通知前往相应接种单位进行疫苗接种;非在校生按照就近原则去各接种单位进行疫苗接种。
运河区12至17周岁新冠苗接种单位包括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沧州市人民医院颐和妇产儿童院区、沧州市中心医院清风楼、沧州市和平医院。
新华区疾控部门也发布了通知,要求12至14周岁在校生按照所在学校通知前往相应地点进行疫苗接种;18周岁以下的接种者携带接种证、孩子及父母身份证,同时父母需提前关注“沧州疾控”公众号生成二维码,并陪同接种者前往指定接种点接种。
新华区18周岁以下青少年需前往市医院本部院区、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东院区、十三化建医院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