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29日
第07版:07

吴桥——

销售有毒保健品 4名店主被判刑

本报通讯员 封权 本报记者 唐慧

近日,吴桥法院审理了4起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案,4名保健品店店主被判处有期徒刑。

警方接举报出击

查获有毒保健品

“吴桥火车站对面,有一家门市违法销售保健品。”去年6月,吴桥公安局突然接到一名群众举报。接警后,吴桥公安局民警立即来到吴桥火车站对面,找到了群众举报的保健品店。

民警经过核查发现,这家保健品店没有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店主胡某也无法提供其销售的保健品合法有效的凭证。

在胡某的店中,警方当场查获了“肾宝片”“金戈”“弥漫之夜”等23种保健品。经过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胡某销售的23种保健品,其中有19种产品含有西地那非成分。这19种产品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据胡某供述,她经营这家保健品店3年多。店中经销的保健品有一部分是她从网上订购的,还有一部分是有人上门推销时她买的。起初,她并不知道自己卖的一些保健品会对人的健康造成危害。在被警方查到前不久,她才得知这些保健品是有害的。

出售有毒保健品

4名店主被提起公诉

就在破获胡某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案后,吴桥警方又接连查获3起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案。

吴桥警方及时固定了这4起案件的证据,并将4起案件移交吴桥检察院审查起诉。

吴桥检察院指控,从2016年1月至被警方查获的3年多中,胡某在无营业执照、无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供货方不能提供保健品合法有效来历的情况下经营门市。她多次非法购进“虫草延时王”“肾宝片”等23种保健品,销售给他人,销售金额达5000余元。根据相关鉴定机构的鉴定,胡某销售的19种保健品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

在另外3起案件中,孙某经营的保健品店,有33种保健品含有毒、有害物质;石某经营的保健品店,有5种保健品含有毒、有害物质;孙某某经营的保健品店,有21种保健品含有毒、有害物质。

吴桥检察院认为,胡某、孙某、石某、孙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应当追究4人的刑事责任。

随后,吴桥检察院向吴桥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吴桥法院审理判决

4人被判有期徒刑

近日,吴桥法院对这4起案件进行了审理。

吴桥法院认为,胡某、孙某、石某、孙某某在明知供货方提供的保健品没有合法有效来历的情况下,仍然订购并向外销售,且他们销售的部分保健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胡某等4人的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吴桥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近日,吴桥法院对这4起案件进行宣判: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2万元;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处罚金2.5万元;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处罚金1万元;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4人被查扣的保健品已被依法统一销毁。

2021-07-29 本报通讯员 封权 本报记者 唐慧 吴桥——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30357.html 1 销售有毒保健品 4名店主被判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