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开放期间
为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省文物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日前发布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提示。文物建筑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应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向社会公众开放期间,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省文物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严格大型活动管理。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庙会、游园、展览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增设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同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本版稿件除署名者外,均据新华社、央视、河北新闻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