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艳 摄影报道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朋友共享小蓝车,我到沧州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了。
在这半年里,我遇到了很多喜欢我的朋友。能为大家的出行提供便利,我也感觉很开心。但令我难过的是,最近一段时间,我的一些兄弟遭到了恶意破坏。我想告诉那些恶意破坏者,你们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今天,我就和大家讲讲我和我的同伴的遭遇吧。
二维码被破坏
地点:沧州西客站附近
一天,我正在市区新华路沧州西客站公交站牌附近驻停,听到我的一位同伴在轻声哭泣:“我的二维码被人抠掉了。开始时,我根本就不知道,只是很奇怪,为什么总有人来到我跟前,然后又离开了呢?后来我才发现自己车把位置的二维码不翼而飞了!虽然我现在不缺胳膊不少腿,但因为少了二维码,我成了一辆无用的车……”
听到同伴的啜泣声,我也替它难过。共享车辆的二维码相当于我们的身份证明,正是因为有了这个二维码,我们每一辆车才是独一无二的,才能被人们扫码使用。如果二维码被抠掉,就相当于我们失去了身份,失去了自我。
正在我难过的时候,不远处的几个同伴也七嘴八舌地嚷了起来。“我的二维码也没有了。”“我的二维码被油漆覆盖了,也没法用了。”“我的二维码被火烧掉了。”
啊!原来有那么多的同伴都成了没有身份的人!
“你们没了身份,而我的身份被调换了!”一个同伴说,“我的二维码被人调换了。有人扫我的二维码,十多米外的一个同伴却开了锁。扫码者莫名其妙,也不敢骑了!”
这时,哈啰出行的巡检人员来了。从他们的对话中,我才知道,最近一段时间,屡屡有我的同伴的二维码被损坏。因为二维码得去总公司申请制作,需要时间较长,所以这些二维码被损坏的同伴只能暂时被运到仓库。现在仓库中已经停放了100多个同伴。
随后,我的几个二维码被损坏的同伴被搬到了运输车上。看来,它们只能被运到仓库等待新的二维码到来了。
第二天,我看到有工人在砍树枝、安装摄像头。原来,二维码屡被破坏、损毁,哈啰出行的工作人员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察在这里安装了3个新的摄像头,希望我们身上的二维码不再被破坏。
闸线被损坏
地点:沧州火车站
这天,一位用车者把我骑到了沧州火车站附近。
我刚被停放好,就看到一名男子从我的同伴们旁边经过,还时不时地伸手摸一下车把附近。我正为这名男子的奇怪行为感到疑惑时,耳边传来了同伴们“哎哟哎哟”的呼痛声。
“谁拽我的闸线呀!”“我的闸线都快被拉断了!”“可疼死我了!”
就是这一次,一共有30个小伙伴的闸线被拽松了。
哈啰出行的巡检人员在查看车闸被损坏的车辆时,又发现了7辆助力车的车闸部位被灌了胶水。最终,我的这些被损坏的同伴都被拉回仓库维修。
助力车有两根闸线,一根负责前轮,一根负责后轮。后轮的闸线被拽松,会影响制动,车子走不了;前轮的闸线被拽松,会导致刹车失灵。
如果用车人骑着闸线被拽松的车辆前行,遇到紧急情况难以刹住车……
想到这里,我都有点后怕!
哈啰出行的工作人员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破坏者这种行为太恶劣了,这不光是破坏公共财物,还会造成安全隐患。
最终,工作人员向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报案。
在警方调取的监控录像里,民警发现了那名破坏者的身影。“这种行为太恶劣了,希望警察早日抓到破坏者,保障用车人的安全。”一位小伙伴说。
车被扔到河里
地点:彩虹桥下
上个月,我被停在了运河区彩虹桥附近。在这里,我发现了惊人的一幕:我的一个同伴落到了水里。
很快,两名哈啰出行的员工前来打捞,他们带来了一根带卡扣的粗绳子。
开始,他们想将卡扣卡到车把上,将我的同伴从水中拉出来。因为距离较远,很难投准,他们尝试了10多次,才终于将卡扣扣在了车把上。但可惜的是,一往上拉,车把摇晃,卡扣松脱,我的同伴又掉进了水中。
“用卡扣卡车把不行,咱们得把卡扣扣在车座后面的位置。”两位工作人员商量着营救方案。
把卡扣扣到车座的横杆上更难。一名工作人员趴在半人多高的围挡上,右手拿着卡扣努力去够我的同伴。另外一名工作人员拉着他的左手,防止人掉进水里。
过了半个多小时,卡扣才终于卡到了车座后部的横杆上。
经过50多分钟的营救,我的同伴才终于被捞了出来。
经过检查,我的同伴的电池已损坏,电池价值1350元。
工作人员当即到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刑警大队报案。
几天后,消息传来:案件侦破了,扔车男子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人身自由”被剥夺
地点:水月寺街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一阵响铃声传来,这是我们小蓝车专用的“响铃找车”声音,是谁在找车?
我寻声望去,两名巡检人员停在了位于市区水月寺街水月寺幼儿园附近的一间上着锁的平房外。“滴滴”声就是从平房里传出来的。
巡检人员联系最后一位骑行者,电话无人接听。无奈之下,他们向水月寺派出所报案。民警很快来到现场,经过调查走访,找到了房主,将被“关”了3天的我的同伴放了出来。
这位房主承认是他将我的同伴锁到了院里,但他不知道这属于“侵占公共财物”的违法行为。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后,这位房主诚恳地向哈啰出行的巡检人员道歉,巡检人员也出具了“谅解书”。
类似我的同伴被“关押”的事件还有很多,最近的一起发生在7月2日。
当时巡检人员按照后台系统提示,找到了位于市区新华路沧州市中心医院脑科医院附近的一处门市。
同样是联系不上最后一位骑行者,巡检人员只能求助民警。门市被打开,里面遍布灰尘。
当我的同伴被推出来的那一刻,它的身上已经落满尘土。
原来最后的骑行者想把助力车据为己有,偷偷把我的同伴关在了门市里。民警找到他时,他才认识到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
希望得到大家的爱护
看看我的一些同伴的遭遇吧:车座被划得面目全非,车身被烧毁,电池锁被撬,电池被偷走,车子被扔进水池或淤泥中……
共享车辆属于公共财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我每天载着人们行驶在市区的大街小巷。当听到大伙夸我们为市民生活带来了便利时,我骄傲万分。
我希望自己和同伴的付出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和爱护,不要恶意破坏、损毁我们,让我们无法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