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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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被撞身亡 “酒友”被判赔偿

【事件】

1年多前,肃宁的李某某跟樊某及樊某的朋友李某在高速服务区聚餐。饮酒后,李某某独自外出溜达,结果在高速路上被撞身亡。李某某的家人将樊某及李某告上法庭,向其索赔。近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受害人的家人拿到了赔偿款。

(7月8日《沧州晚报》)

【留言板】

@叶叶叶子:这样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但还是有人不吸取教训。

@萍萍姐:劝酒风气不改,此类事件就还会发生。

@小邋遢:聚餐的目的不是为了喝酒,所以聚餐时要少喝酒,或不喝酒。

@贝贝奶奶:酒后被撞身亡,酒局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Ki:希望这样的判罚,能引起大家的重视!

@真水无香:同桌“酒友”有义务将醉酒者安全地送至其家属身边。

@影苏备忘:醉酒者得到妥善的照顾,“酒友”才算尽到了责任。

@Annabel:还敢劝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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