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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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加强 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企业不得再生产 “配制酱油”和“配制食醋”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不符合酱油和食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调味品,不得标注“酱油”“食醋”名称或类别。

《公告》提出,要依法查处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产品标识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工业盐、工业醋酸等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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