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29日
第02版:02

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

村卫生室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10元

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总额不变。为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支持力度,村卫生室人均补助标准由8元提高至10元。

《通知》明确,对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弥补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的收入补助。

《通知》要求,对非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鼓励按照自愿原则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地要严格按照标准,及时将相应资金发放到村卫生室,原则上当年执行完成,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冒领村卫生室补助资金,或者以绩效考核名义截留、扣减村卫生室补助资金。

《通知》强调,要加强项目评价管理,县(市、区)级至少要对辖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次绩效评价;省级在市、县评价的基础上,开展本省份项目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

据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卫健局副局长徐毓才介绍:“按照每个村落1000人配备一名乡村医生计算,(村卫生室人均补助标准)从8元涨到10元,每年或可多收入2000元。”

2021-06-29 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26949.html 1 村卫生室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10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