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多起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超过48小时”后死亡被认定为工伤的案例引起社会热议。
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专家建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条款应该予以修改,未来可以忽略“48小时时限”,从突发疾病“是不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这一角度进行完善。
据《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