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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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查扣资金 应当优先返还被害人

如不足以全额返还,应当按照比例返还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介绍,《意见二》规定,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时,查扣在案的涉案账户内资金,应当优先返还被害人,如不足以全额返还,应当按照比例返还,尽最大力量挽回被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意见二》明确,在网上注册办理和开通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时,为通过网上认证,使用他人身份证件信息并替换他人身份证件相片的,属于伪造身份证件的行为,将被以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1-06-23 如不足以全额返还,应当按照比例返还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26494.html 1 电信网络诈骗查扣资金 应当优先返还被害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