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2021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规模为30万亩,重点在地下水超采区的河间市、任丘市、献县、沧县、泊头市、吴桥县、盐山县、中捷8个县(市、区)组织实施,亩均可减少地下水开采140立方米—160立方米。
《方案》提出,在地下水超采区实施季节性休耕,将小麦玉米一年两熟改为一年一熟,实行“一季休耕、一季种植”。将抽取地下水灌溉的冬小麦休耕,只种植一季雨热同季的谷子、玉米或油料、耐旱耐瘠薄的杂粮杂豆等,减少地下水用量。季节性休耕期间,鼓励农民种植油菜等绿肥作物,严禁浇水,不收获籽粒,下茬作物种植前作为绿肥直接粉碎翻耕入田,培肥地力,减少地表裸露。在确保任务面积落实的情况下,对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等进行补助,每亩补助不超过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