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子,本来可收取41万元律师服务费用,而长沙一律师仅收5000元。长沙市律师协会以“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对涉事律师和律所给予警告的行业处分。
律师的委托代理服务本质上是市场行为,律师以自己的专业技术,低价甚至免费为当事人代理案件,只要律师事务所不持反对态度,其他人不应过度干涉。
从社会公益角度出发,律师为低收入阶层提供价格低廉甚至免费的法律服务,有其充分的道义基础,应该鼓励、表扬,而不是打压、取缔。
律师协会应该多去想想怎样服务好律师群体,引导律师更好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而不是在价格机制问题上发号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