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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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10日起

“省内户口迁移” 由派出所直接受理

6月10日,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发布关于调整省内户口迁移审批权限的公告。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户口迁移审批层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自6月10日起,“省内户口迁移”由以前的区、县一级审批,改为派出所直接审核受理,实现我市城区、县级市市区、城关镇及建制镇的河北省内核准迁入业务办理“一门办、即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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