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新华区实验小学一年级学生刘锦华经过沧州国际会展中心广场时,发现一个线缆箱起火。他飞奔着找来在附近巡查的民警,最终民警将火扑灭。
(据6月5日《沧州晚报》3版)
在这个正能量满满的新闻事件中,我们看到了一名一年级小学生的机智。他在目睹火情后,第一时间飞奔着向附近的巡警求助。刘锦华的做法,值得我们为他点赞。
常言道,水火无情。作为一名一年级的小学生,当遇到火情需要救援时,他需要的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伸出援手,见义智为。
5月2日,河间一名男孩不慎掉入四五米深的水坑中。关键时刻,河间市行别营镇西庄小学四年级学生张美霖冷静施救,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借助折断的树枝将落水男孩拽上了岸。
每每看到小学生们“教科书式”的施救,都能让我们想到安全教育。每一名小学生见义智为的背后,是社会、学校、家长共同推动的安全教育。
首先,安全教育推动了见义智为。我国将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日。各地中小学校都开设了专门的课程,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校园安全、防火安全、游泳安全……孩子们通过学习各种安全知识,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救人办法。
其次,安全教育中的应急演练有利于学生“知行合一”。除了课堂上学到的安全知识,许多学校还开展了应急安全演练,传授安全技能。面对危险,孩子们该做些什么?该怎么做?学校教会学生的安全技能,在关键时刻能发挥重要作用,确保学生自身安全。
安全教育帮孩子们筑牢了安全意识这道墙。说到底,最好的见义勇为,不是不顾一切地冲上去,不是把自身置于危险之中,而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化解危机。在危难面前,孩子们应学会自我保护,懂得求救。只有每个孩子绷紧安全这根弦,了解一定的安全常识,掌握必备的应急逃生技能与自救技能,危险才会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