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民政部近日公布第四批地方民政部门近年来依法取缔的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名单中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地方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如下:
中国艺术院
中国包装联盟
国际文化名人交流协会
中国高科技项目研究发展中心
中国名人诗书画协会
中华民族文化发展研究会
中国教师继续教育协会
中国名牌产品市场保护委员会
世界杰出文艺家协会
黄浦商会
中国名人书画艺术协会
茶艺师联盟
中国智慧教育联合会
中国勘察设计质量协会
(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为合法社会组织)
中国境外学位与学生信息中心
中国建筑维修行业管理协会
中国宠物产业联盟
全国校园文学联盟
中国质量技术管理委员会
中国诗词书画研究会
中国人民文艺家协会
国际华人艺术协会
中国当代艺术家联合会
全国中小型图书馆联合会
全国房地产CIO联盟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
中华文化义工鼻祖尹喜文化研究会
中华药都收藏家协会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际公园协会
蓝天心理联盟
中国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
东方舞韵国际舞蹈艺术交流中心
中国方圆慈善基金会
中国(中华)中医药期刊协会
为人民服务精准扶贫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