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了今年第五批9起典型违法案件,包括海兴县王常丰村居民委员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案。
海兴县王常丰村居民委员会在海兴县建设的王常丰村新民居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有关规定,海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340934元的行政处罚;对其直接责任人作出罚款34093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