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021年05月21日
第06版:06

路面翻新甩“尾巴”

运河区法院住宅小区

部门回复:已联系施工人员去修整路面

本报记者 吴学源 摄影报道

【读者求助】 近日,市民崔先生向本报帮办记者反映,市区朝阳南街运河区法院住宅小区2019年进行改造后,小区门口却“甩”下一段路没有修。那段未硬化的路面不仅影响小区的整体美观,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春节前,小区一位老人经过大门口这段未硬化的路面时,不小心摔倒了。希望有关部门重视此问题,尽快派人将‘甩尾’工程完成,保障居民出行安全。”崔先生说。

【现场调查】 接到市民反映的问题后,记者来到市区朝阳南街看到,运河区法院住宅小区门口北面有一段长约5米,宽约1米的小路坑坑洼洼,没有硬化(右图)。

记者目测,坑洼的地面低于水泥路面约3厘米。由于小区大门口位置较窄,最多只能同时通过一辆汽车与一辆电动车。汽车一般在大门口的南侧通行,而电动车与行人大多在大门口北侧坑洼路段通行。

记者沿小路进入居民区。在平房区西侧砖墙上看到了小区改造时的“工程建设公示牌”,上面写着工程内容包括路面翻新、楼梯间粉刷、下水管道清淤等。

“那段坑洼不平的路是施工时为了方便居民出行‘甩下’的,可是小区改造工程完工后,却没有将这段路修好。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将‘甩尾工程’完成。”崔先生说。

【城管部门】 随后,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详细记录了有关情况,答复会尽快到现场核实。很快,记者便收到相关工作人员回复:他们已联系施工队前往运河区法院住宅小区,对未硬化的路面进行修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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