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19日
第02版:02

国家发改委明确表示:

营商环境评价不设排行榜

近两年,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众多,还有的借“排名”“颁奖”等收取费用。昨天,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明确表示,严格禁止借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之机,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参会费、培训费;严格禁止以提升名次、颁发奖项为名,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好处费”“赞助费”。

当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有的使用“权威”“官方”等词语误导社会公众,有的过度强调得分排名、颁奖仪式,还有的借机搞培训、收取参会费用。“需要说明的是,国家发改委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以深化改革为导向,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不设‘排行榜’‘奖牌榜’,更不会向任何城市、单位收取费用。”金贤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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