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沧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广泛凝聚共识、提高法规质量,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的相关准备工作,现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提交的《沧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予以全文刊登,面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请于5月31日前反馈,并请提供修改理由、法律依据等。
地址:沧州市浮阳南大道16号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电话:
0317-2054113(传真)
电子邮箱:
czsrdfgw@163.com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