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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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间开发的京南名邸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群盛房地产开发公司 被罚款40000元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1年第四批典型违法案件,包括河北群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案。

通报称,该企业在河间市开发建设的河间市京南名邸7#楼、9#楼项目未进行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其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第13条的规定。依据消防法第58条的规定,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05-07 在河间开发的京南名邸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21437.html 1 群盛房地产开发公司 被罚款40000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