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郑爽的前男友指责其“代孕”“弃养”之后,近日又实名举报郑爽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
4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责成北京市广电局对所举报的问题启动调查。
坚决支持依法查处。
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都涉嫌违法,如有违法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将进一步加强电视剧行业管理。
——国家广电总局
遵纪守法是“艺德”最基本的体现,无德莫谈艺。对于没有“艺德”的艺人,社会决不会为其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
广大电视艺术工作者要把崇德尚艺作为一生的修行,遵纪守法、以德养艺、修身自律,珍惜时代和人民赋予的舞台,为培根铸魂、弘扬清风正气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国视协
1.偶像不仅要五官正,更需要三观正,违法乱纪也配做榜样?
2.有前车之鉴,仍重蹈覆辙,贵圈怎么了?
3.好家伙,1.6亿!一个敢要,一个敢给,该挨板子的时候也手拉手吗?
——新华网
“1.6亿元片酬”“日薪208万元”,网友不仅关注畸高片酬,更关心钱的来路是否正当。
“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凉凉”。
签订“阴阳合同”,于规不合;偷税逃税,于法不容。整饬行业乱象,回归法治轨道,影视业才能良性发展。
——央视热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