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孟令伟 记者 张楠)丈夫饮酒,竟让没有驾驶证的妻子开车。近日,在沧乐线盐山韩集路段,盐山交警大队民警查处一起无证妻子帮饮酒丈夫“代驾”的违法行为。
4月24日14时许,在沧乐线盐山韩集路段,盐山交警大队民警发现,一辆向南行驶的轿车远远地停了下来,车上两人换了座位。当轿车行驶到执勤地点时,早已发现异常的民警闻到司机李某嘴里有酒气,当即对他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李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了解到,之前和李某换座的人正是他的妻子王某,遂要求王某出示驾驶证。结果,王某却拿不出驾驶证。经进一步核实,民警确定王某并未取得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原来,李某中午喝了酒,他没有驾驶证的妻子王某便成了他的“代驾”。路遇民警检查,李某感觉自己已经醒了酒,立即与妻子换座位。
最终,“代驾”王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1000元罚款,李某因酒后驾车被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