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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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发布最新征地公告

拟征收张辛庄等村土地

本报讯 4月29日,沧州市政府发布最新征地公告,拟征收运河区、新华区、沧州开发区多个村土地,开发用途为住宅、商服、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

●拟征收沧州开发区八里屯村土地约13.7816公顷,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小王庄镇小孔辛庄村土地约1.0187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小王庄镇韩家场村两宗土地,面积共计2.2649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小王庄镇张辛庄村两宗土地,面积共计1.586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小王庄镇何辛庄村土地约10.5127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小王庄镇大圈村土地约0.0688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小王庄镇小圈村土地约4.2331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南陈屯乡十二户村土地约2.2744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南陈屯乡小狄庄村两宗土地,面积共计7.5903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南陈屯乡小朱庄村两宗土地,面积共计5.9933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小王庄镇张辛庄村土地约6.164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小王庄镇韩家场村土地约19.4633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小王庄镇何辛庄村土地约1.003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小王庄镇大圈村土地约6.6761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南陈屯乡十二户村土地约0.2198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南陈屯乡小狄庄村两宗土地,面积共计6.5885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南陈屯乡小朱庄村土地约3.6888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南陈屯乡大王庄村土地约1.4018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新华区小赵庄乡万庄子村土地约3.1509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新华区小赵庄乡代家坟村土地约0.0203公顷,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新华区小赵庄乡邓官屯村土地约2.9332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新华区小赵庄乡荣官屯村土地约1.7963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新华区小赵庄乡张家坟村土地约3.3514公顷,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新华区小赵庄乡万庄子村土地约6.6522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拟征收新华区小赵庄乡万庄子村面积约9.8587公顷,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拟征收新华区小赵庄乡张家坟村土地约5.3299公顷,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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