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08日
第03版:03

警惕“开门杀”

今年以来,因司机或乘车人突然打开车门造成的交通事故,在中心城区至少已有8起——

市民刘某遭遇“开门杀”(视频截图)。 市民刘某遭遇“开门杀”(视频截图)。

市区发生的一起“开门杀”事故。本报通讯员 摄

本报记者 代苗苗

司机或乘车人下车时,如果没看清车后方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车门外的人、车避闪不及,很容易与车门相撞。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开门杀”。

开车门下车,这一动作看似寻常,稍有不慎却可能引发事故。今年以来,因司机或乘车人突然打开车门造成的交通事故,在中心城区至少已有8起。

“如果回头看一眼,事故就不会发生”

日前,市民刘某骑电动自行车沿新华路北侧非机动车道自东向西行驶。没想到,在市区新华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附近,路边一辆白色轿车的车门突然打开。刘某连人带车撞上车门,重摔倒地。

市公安交警一大队民警到场后火速拨打120,并进行现场勘查。

“我着急去办事,把车停下后没往后面看,就直接打开了车门。如果我回头看一眼,事故就不会发生了。”轿车司机郝某懊悔不已。

郝某驾驶机动车开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郝某负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

经医生诊断,刘某左肩部骨折。

经民警调解,郝某承担刘某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4万余元。

当事人经常提醒亲友警惕“开门杀”

回忆起自己经历的“开门杀”事件,市民陈某仍心有余悸。

日前,陈某搭乘出租车到市区新华桥附近办事。

到达目的地后,出租车司机没有将车辆停至出租车临时停靠点,而是直接停到了新华桥东侧的机动车道上,并催促陈某快点下车。

陈某急匆匆地打开车门,谁知撞上了一名骑电动自行车在此经过的老人。老人身上多处擦伤,幸无大碍。

民警判定,出租车司机负全责。最终,出租车司机赔偿受伤老人800元医药费。

“从那以后,我不论是开车还是乘车,下车前都会认真观察车辆后方情况,还会以自己的经历提醒亲友警惕‘开门杀’。”陈某说。

避免“开门杀”,驾乘人员和行人都要注意

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了避免“开门杀”,司机要把车辆规范地停入车位,迫不得已要在路边紧急停靠时,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司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要先看清车辆前后左右的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除了司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车门下车;驾乘人员下车前要先观察,并采用“荷氏开门法”,即用距车门较远的手开门,这样一来,上半身会自然而然地转动,“强迫”自己向后看;开门时先推开一条缝,既可以观察车辆后方情况,也可以提醒周边的人、车注意避让。

这位负责人说,市民骑行非机动车时,也要尽量远离停在路边的车辆。

2021-04-08 今年以来,因司机或乘车人突然打开车门造成的交通事故,在中心城区至少已有8起——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9084.html 1 警惕“开门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