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辆共享电动车现身狮城街头,为市民的出行带来极大便利。但令人遗憾的是,部分电动车遭到了人们的破坏:有的头盔丢失,有的车把损害,有的甚至被卸掉车轮……
(据今日《沧州晚报》5版)
时代在变化,科技也随之进步,越来越多的资源可以共享。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车位……共享经济的出现,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便捷。对狮城市民来说,共享电动车就是一种新的共享体验模式。
近段时间,共享电动车在我市的投放量大增。目前,沧州市区已经投入使用的共享电动车达到6000辆,“小蓝车”已经成为了沧州一道靓丽的风景。不少市民出行选择“小蓝车”,加入低碳出行、便捷出行的行列。
对社会资源的整合利用,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城市的内在品质。共享电动车环保、俭约的特点,使共享出行成为城市的风景线。不过,也有一些行为,与共享文明不太适配。比如,共享电动车被砸、轮胎被卸,共享电动车被人锁上;再比如,骑行者将车辆乱停乱放、骑车逆行……这些行为都在给城市文明抹黑。
共享资源,消费者享有的只是暂时的使用权,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可以过度使用乃至“报复性”使用共享资源。共享出行中一些人的不文明行为,不仅让其个人形象受损,也妨碍其他居民对共享资源的使用。
共享电动车的亮点在于“共享”,它既意味着资源的共享,也意味着文明的共担。
我们使用共享电动车时,应该避免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其一,不要乱停乱放,损人利己。为了更持久地享受到共享带来的便利,每个人都必须呵护共享车辆。如果乱停乱放共享车辆,甚至随意丢弃共享车辆,最后的结果会是无车可享。
其二,不要恶意破坏,损毁车辆。恶意损毁共享车辆的行为损害的不仅是公共财物,同时也侵害了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而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行为是对社会公德的践踏,也损害了城市的形象。
其三,不能私自锁车,个人“独享”。共享车辆的基本理念是让人随时随地有车可用,方便大家出行。一些人只图自己方便,私占共享车辆,给他人带来了不便。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这显然违背了推行共享车辆的初衷。
共享电动车是检验市民道德素质的试金石,是考察城市文明水平的风向标。共享车辆不能脱离“文明轨道”,否则便无法实现健康快速的发展。只有与共享文明相伴同行,“共享”才能成为一道便民利民、互助多赢的最美城市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