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6日,沧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启动公告,涉及运河区10个村和单位,土地总面积达88.0074公顷(约合1320亩),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小王庄镇北陈屯村2宗土地,面积共计24.8941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小王庄镇张辛庄村土地,面积约7.3518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小王庄镇小孔辛庄村土地,面积约1.0909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小王庄镇韩家场村土地,面积约21.451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南陈屯乡人民政府土地,面积约1.2396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南陈屯乡刘舒庄村土地,面积约8.4818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拟征收运河区南陈屯乡大王庄村土地,面积约0.1623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拟转用收回运河区北堡子小区管委会位于渤海路南侧、清池大道西侧的土地,面积约3.6129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拟转用收回运河区四合小区管委会位于永济路北侧、清池大道西侧的土地,面积约0.8028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拟转用收回运河区药王庙小区管委会3宗土地,面积共计18.9202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