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网络大V发布的物理学家杨振宁“去世”的消息,在网上热传。媒体记者从杨振宁教授亲友处获悉,此信息系谣言。
当日,该大V发消息称:“自禁7天,现在面壁去。”
对于该博主的道歉,网友们并不买账,有网友发问:自禁7天,这是“自罚三杯”?
近年来,对于网络造谣的问题,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人大代表,都纷纷建议对其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
其实,我国法律早已做出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将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既然法律已有规定,那么,一切都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自罚三杯”式的自罚,显然不能服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