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39种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其中13类APP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
地图导航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定位和导航”,必要个人信息为位置信息、出发地、到达地。
即时通信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提供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网络即时通信服务”,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账号、即时通信联系人账号列表。
网络社区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博客、论坛、社区等话题讨论、信息分享和关注互动”,必要个人信息为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
网上购物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购买商品”,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收货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
女性健康类、网络直播类、在线影音类、短视频类、新闻资讯类、运动健身类、浏览器类、输入法类、安全管理类、电子图书类、拍摄美化类、应用商店类、实用工具类APP,均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