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如下:
板蓝根颗粒
标示为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生产的板蓝根颗粒(生产批号2002007)不合格。
复方薄荷脑滴鼻液
标示为中山市博爱医院生产的复方薄荷脑滴鼻液(生产批号20200831)不合格。
复方丹参片
标示为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丹参片(生产批号20190607)不合格。
感冒软胶囊
标示为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感冒软胶囊(生产批号191208)不合格。
黄连上清片
标示为乐氏同仁三门峡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连上清片(生产批号200303)不合格。
六味地黄胶囊
标示为陕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六味地黄胶囊(生产批号190113)不合格。
双氯芬酸钠肠溶片
标示为吉林恒星科技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氯芬酸钠肠溶片(生产批号20190905)不合格。
调经祛斑胶囊
标示为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调经祛斑胶囊(生产批号1903205)不合格。
维生素C片
标示为吉林恒星科技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C片(生产批号20190204)不合格。
消炎止咳片
标示为洛阳天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消炎止咳片(生产批号190601)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