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冯慧媛 记者 唐慧)近日,肃宁法院审理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嫌疑人葛某因伪造机动车行驶证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被处罚金3000元。
去年7月,肃宁的葛某通过微信联系他人,伪造机动车行驶证4本。其中两本由他自己使用,另外两本由他人使用。去年10月案发后,葛某被肃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肃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葛某伪造4本机动车行驶证,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最终,葛某被肃宁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本报讯 (通讯员 冯慧媛 记者 唐慧)近日,肃宁法院审理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嫌疑人葛某因伪造机动车行驶证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被处罚金3000元。
去年7月,肃宁的葛某通过微信联系他人,伪造机动车行驶证4本。其中两本由他自己使用,另外两本由他人使用。去年10月案发后,葛某被肃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肃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葛某伪造4本机动车行驶证,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最终,葛某被肃宁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