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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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场监管局发布“3·15”期间消费提示

理性对待优惠促销活动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悦 李景梅 记者 张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我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市民理性对待各类优惠促销活动。

购买商品时,应明辨商家的打折行为,理性对待各类优惠促销活动,做好打折前后对比和货比三家等工作,按需消费。

不采购、不食用无追溯码或扫码信息与包装信息不一致的冷链食品。购买时要做好自我防护,加工时要注意烧熟煮透。

不要相信药品虚假广告,应通过正规渠道就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要跟风购买保健品,分清药品和保健品的区别。

选择旅游产品时,要询问旅游广告的内容,并签订旅游合同。在签订合同前,要确认旅行社的证照、资质和经营范围,合同中是否明确路线、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双方的权利以及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等有效凭证。如遇到消费纠纷,及时拨打12315或到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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