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吴雨涵 王敬 记者 唐慧)黄骅男子孔某利用弹弓打破汽车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总计4.9万余元。近日,黄骅法院依法判处孔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去年8月至9月间,黄骅市及周边发生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犯罪分子用弹弓打破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系列案件涉案的81辆汽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被盗财物价值4.9万余元。
黄骅警方经过多方侦查,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孔某。黄骅警方发现,孔某曾因犯盗窃罪3次入狱,去年3月刚刚刑满释放。出狱不到半年,孔某疯狂作案,用弹弓打破汽车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
最终,孔某被黄骅警方抓获。近日,黄骅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黄骅法院经审理认为,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造成他人财物损毁,且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近日,黄骅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孔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