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拌嘴,男子李某酒后假装跳河自杀,女友孙某闻讯赶到,明知自己不会游泳,还是跳下河对男友实施相救。结果却是她被男友拖至深水区,导致其溺水,尸体6天后方才浮出水面。
此事到底是意外事件还是一起刑事案件?记者日前从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淮安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
女子跳下河救男友
反被拖至深水区身亡
1999年出生的宝应男子李某在淮安市区某酒吧上班期间,经人介绍,与同在酒吧上班、大他11岁的女子孙某成为男女朋友关系,虽然有年龄差距,但两人在相处过程中除了因李某会赌博而拌嘴外,还算融洽。
2019年2月2日凌晨3时许,两人在酒吧陪客人喝完酒下班后相约到某饭店喝鸡汤。期间,孙某发现男友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里有前几天赌博的信息,两人再次为此事发生口角,孙某一气之下离开饭店。
被女友扔下的李某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在步行回家路过淮安里运河常盈桥附近时,产生跳河吓唬女友的想法,便告知女友自己在大运河跳河。在录制准备跳河的视频发送给她后,李某翻过护栏进入运河,他从浅水区走至南桥墩北侧深水区。
李某其实并不想跳河自杀,当他自己走到深水区时,他紧紧抓住桥墩处一根凸起的钢筋,等待女友的到来。
果不其然,在水中的李某听到女友孙某在岸上的呼喊声,但他并没有回应,而是装作自己已溺水,没有任何反应。站在岸上的女友孙某见状,也顾不得自己不会游泳,跳入河中,准备拉李某上岸。
此时的李某似乎听到孙某说了一句“要死就一起死”,于是采用拖拽的方式强行将孙某拖往深水区。很快,二人在水里失去平衡,李某抱住钢筋将头伸出水面,被人拉上水面,而孙某则被湍急的水流冲走。直到2019年2月8日上午7时许,孙某尸体在常盈桥东侧中州岛附近被发现。后经鉴定,孙某符合溺水身亡。
涉嫌故意杀人
男子获刑12年6个月
事情发生后,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刑事拘留,当案件进入起诉、审判程序时,李某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成为争论的焦点。
据承办此案的淮安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该案在处理过程中,对李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如何承担刑事责任,存在三种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案是意外事件。因为李某本人也不会游泳,无救助能力,造成孙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溺水,因此李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便是先行行为导致孙某处于高度危险境地,但因李某无救助能力,也不属于不作为犯罪,因此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认为李某与女友向来关系较好,只是因琐事赌气,而主观上并不想孙某死亡,只是为了吓唬一下女友而已,对于女友孙某死亡属于过失心态,因为饮酒后判断力下降,轻信不会发生溺亡结果。
第三种观点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女友孙某的死亡与李某的行为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李某第一次进入深水区对水深等情况有明确的认识,酒后滋事强行将被害人拖拽至深水区后便放手,说明其主观上具有放任的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
后经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