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23日
第10版:10

劝阻浪费行为,不是骚扰是责任

李英锋

近日,一段“服务员提醒顾客合理消费避免浪费被骂”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视频显示,一对青年男女在北京丰台区某火锅店就餐时执意加菜,不顾服务员避免浪费的提醒,并拍桌子大吼“我乐意”“管得着吗”。

从视频看,两名顾客的消费行为已经明显构成了浪费,餐厅服务员对顾客进行劝导,合理且必要。

舆论对遭顾客呛声的餐厅服务员普遍持同情支持的态度。但也有一些网友认为,餐厅服务员三番五次劝导顾客“不是提醒是骚扰”“挺闹人”,这种观点是对餐厅浪费劝阻权的误读。

米粒虽小,尤见礼义廉耻;节约事微,可助兴国安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我们正在大力倡导和培育的文明新风。餐饮浪费是不文明行为,是可耻的,任何单位和公民都有权监督、劝阻他人的餐饮浪费行为。餐厅作为经营主体,更是责无旁贷。

按照立法趋势,劝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不仅是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道德责任,还很可能成为法律责任。

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点什么餐、点多少餐属于消费选择权的范畴。餐饮服务单位及其服务员有劝导消费者合理消费、避免浪费的权利和义务。当两种权利发生冲突时,消费选择权很容易占据优势,浪费劝阻权则处于弱势,难以有效制衡消费选择权。

对顾客的消费选择权理应尊重和保障,但应在底线之上尊重和保障,这条底线就是杜绝浪费。面对顾客逾越底线行使消费选择权,餐饮服务提供者不能听之任之,也不能和稀泥。

这就需要法律给餐饮服务提供者撑腰,把浪费劝阻权“武装”起来,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劝阻浪费的具体适用情形、劝阻的方式和边界、劝阻的保障手段和法律后果、针对浪费行为的制衡措施、法律责任等,赋予浪费劝阻权更多刚性力量,让餐饮服务提供者有底气有能力使用浪费劝阻权,与造成浪费的消费选择权进行博弈,对浪费行为进行有效制约。

2021-02-23 李英锋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4035.html 1 劝阻浪费行为,不是骚扰是责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