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月1日上午,在沧州市新华区顾官屯村口附近,一辆白色无牌汽车将一名骑车人撞死后逃逸。市交警二大队迅速展开侦查。2月3日下午,嫌疑人童某被带回交警大队。
童某交待,事发当天,他用于导航的手机掉落,他俯身捡手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月9日《沧州晚报》)
【留言板】
@伍柒凌:春节期间,发生这样的惨剧,毁了两个家庭。
@碧空明月:开车一定不要分神!
@平静风浪:信息化时代,查找肇事车辆太容易了。撞人就想跑?跑不了的!
@高老师:“如果”没有弯腰捡手机就好了,“如果”撞人以后不跑就好了,“如果”当时救人就好了……可惜,没有“如果”!
@洋十二:2月1日发生的车祸,2月3日就抓获了肇事者,警方破案速度真快。
@万觅:越到新年,越怕发生这样的事情。
@红福:愿每个人都平平安安的,过一个平安的春节!
@mastar:被撞的一家子,撞人的一家子,这个春节可咋过啊?
@治响:肇事逃逸担刑责,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