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高志强 记者 苏少静)1月24日8时47分,在献县辖区106国道与307国道交叉口附近,献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这辆车存在超载嫌疑。经称重,这辆车限重49吨,车货总重150.21吨,车辆超限101.21吨,超限幅度206.55%。
据驾驶人崔某交待,他从保定一家煤场拉了原煤,打算运到山东某电厂。他本来以为事发当天是星期日,交警不会查车,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依据相关规定,献县交警大队对崔某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
超载101.21吨
本报讯(通讯员 高志强 记者 苏少静)1月24日8时47分,在献县辖区106国道与307国道交叉口附近,献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这辆车存在超载嫌疑。经称重,这辆车限重49吨,车货总重150.21吨,车辆超限101.21吨,超限幅度206.55%。
据驾驶人崔某交待,他从保定一家煤场拉了原煤,打算运到山东某电厂。他本来以为事发当天是星期日,交警不会查车,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依据相关规定,献县交警大队对崔某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