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市民郭女士在运河区天元商厦二楼圣玛瑜伽馆参加了挑战年卡活动。她按照合同要求挑战成功后,要求店家按约定退还她办卡时缴纳的999元钱。1年多过去了,店家却一直没有退还郭女士当初办卡时交的钱。 (1月25日《沧州晚报》)
【留言板】
@备忘录:为何不按合同约定退款,因为牛呗;为什么牛,因为一句“没钱”就能推卸责任。
@哈哈:商家是想做一锤子买卖吗?
@护手霜:店大欺客!
@红福:我认识的一个姐姐,也参加了这家瑜伽馆的活动,钱也没要回来。
@Stina:让人交钱的时候,商家热情似火;钱交了以后,商家一推三六五。
@bugle163:最后,还是消费者妥协了。
@Rainbow:想让商家主动作为,不现实。有关部门要行动起来,帮助消费者维护权益。
@黎明的光阴:对这样的商家,消费者要敬而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