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月4日18时起——
本报讯 1月4日,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1月4日起,受弱偏北风影响,扩散条件好转,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月4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