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全省首个 船舶污染物管理规定
本报讯 (记者 庞维双)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船舶污染物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悉,这一《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
《规定》出台后,将进一步细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监管要求,实现船舶污染物全链条闭环监管;规范船舶垃圾上岸后的储存、处置管理,实现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有机衔接;保障使用岸电的船舶优先进港、优先装卸、优先靠泊离泊,提升船舶使用岸电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