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孟令伟 记者 张楠) 近日,在沧乐线与盐山辛霞线交叉口处,盐山交警大队民警查处一起二次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将涉案车辆暂扣,并对阻挠执法的司机作出相应处罚。
12月4日14时许,盐山县韩集镇张窑村的刘某驾驶面包车刚出家门不久,就遇到了在沧乐线与辛霞线交叉路口处执勤的盐山交警大队千童中队民警。刘某自知喝了酒,当即逆向行驶,想要逃离。民警注意到这辆突然逆行的车,立即上前将车截停。民警要求刘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被刘某拒绝。民警对刘某进行酒精检测,发现此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此,民警要依法暂扣刘某的面包车。没想到,刘某酒后失态,一直阻拦民警执法,在面包车上一趴就是半个小时。刘某的行为引来大量路人围观,造成了恶劣影响。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民警果断采取措施,将刘某强行带回盐山交警大队。民警经进一步查询发现,2018年5月16日,刘某在盐山城区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盐山交警依法查处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目前,刘某已被盐山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2年内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