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少静 通讯员 陈永洪)日前,我市首批职业年金已发放到位,发放金额为14.7万元,惠及全市1328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的。
职业年金制度,是针对自2014年10月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此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单位按8%缴纳,个人按4%缴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具体包括: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相同)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
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目前按照省社保中心统一安排暂按月发放职业年金。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阶段,我市仍有部分退休人员无法享受职业年金待遇。主要原因包括:由于单位清算不完全,无法进行退休人员新办法计发业务;部分单位未能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归集到位,省职业年金基金无法进行运营贴息操作导致无法发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