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然而,社会中总有不和谐的“音符”,损害着老百姓的利益。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犹如和煦的春风,吹进中华大地每个公民的心中,将为老百姓生活起居、衣食住行保驾护航。
12月9日下午,我们实验小学的晚报小记者走进书院剧场,聆听专家为我们解读《民法典》。《民法典》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听了专家的解读,我还明白了什么是自然人,什么是法人。作为10岁的我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我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这次活动最令我高兴的是,我和其他小记者上台接受了专家们的赠书。从爷爷奶奶手中接过沉甸甸的《童话民法典之青少年篇》,望着精美的封面,翻看着书中一幅幅生动的图画,我决心一定要读懂它,努力学习好、宣传好《民法典》。
晚上,当我坐在书桌前,再次翻看这本书,耳边回响起杨校长的讲话:“青少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预备队。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人人争做学法、守法小先锋,让《民法典》的雨露,浸润每个人的心田……”
(指导老师:池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