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
第06版:06

聚餐回家途中被撞伤能否报工伤?

律师观点:公司组织的员工聚餐,可认定为工伤

本报记者 李玲

【市民求助】 近日,市民田先生向本报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前些天,他们单位组织员工聚餐。餐后,在回家途中,他被一辆汽车撞倒,头摔破了缝了几针;左胳膊骨折。他在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后,回家休养。后经鉴定,驾驶员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根据有关规定,对他进行了赔偿。

“我遭遇车祸后,至今还在家休养。我就想找律师问问,单位组织聚餐,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能不能报工伤?也想知道肇事者赔偿部分金额后,是否影响申报工伤?”田先生说。

【律师观点】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刘红卫律师。刘红卫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刘红卫说,本案中,如果是公司发起组织的员工聚餐,虽然聚餐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地点进行的,但是公司行为,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和地点的延续,因此可以认为是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此时员工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车祸而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员工自己组织的员工聚餐,则不能构成工伤。

另外,交通事故肇事者的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之间不存在矛盾。根据有关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该工伤待遇补偿与肇事者赔偿金额没有关系。

2020-12-23 律师观点:公司组织的员工聚餐,可认定为工伤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7659.html 1 聚餐回家途中被撞伤能否报工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