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促购买“两卡”等违法犯罪人员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通告要求,凡是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手机卡和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2021年1月15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被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