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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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亡故,独生子女如何继承房产?

本报记者 张婧

【读者求助】 日前,市民崔女士向本报帮办记者求助。崔女士说,她是独生子女,父亲因病去世已20多年,爷爷、奶奶也都早已去世。这些年母亲没有再嫁,一直陪伴着她。

“我父亲和母亲有一套房产,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母亲想把房产过户给我,可父亲的户口已经销户。而且父亲的火化证也找不到了,只有一张沧州殡仪馆的骨灰寄存证。”崔女士说,她想知道,该如何将房子过户,应该准备什么证件及证明?

【律师观点】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的郑洁律师。郑洁律师说,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崔女士父亲去世后,崔女士、崔女士的母亲,崔女士的爷爷、奶奶都有权继承该房产,因房产系崔女士父母的共同财产,应先将崔女士母亲的一半财产减除,剩余部分由法定继承人崔女士、崔女士母亲、及崔女士的爷爷奶奶四人依法继承。

另《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由于崔女士的爷爷奶奶先于崔女士父亲去世,因此不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崔女士父亲的遗产的继承人是崔女士及其母亲,如果母亲同意将房产给崔女士,双方达成书面放弃协议,并随身带着房产证、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放弃协议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定为准),两人到场办理过户就可以。

2020-12-18 本报记者 张婧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7301.html 1 父亲亡故,独生子女如何继承房产?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