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圣哲 通讯员 节洪伟 周冉)“我们喝了一点儿酒,感觉不影响开车,就约好一起开车回家,也好有个‘照应’。”日前,吴桥两名女子同时被交警查处。
当天,吴桥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大第八村附近开展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其间,两辆轿车缓缓驶入检查点。民警检测发现,前车司机李某和后车司机林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均达到了酒后驾车的标准。
原来,她们是朋友,当天晚上一起吃饭时喝了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