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4日
第02版:02

我市12月13日起——

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12月13日,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3日起偏北风为主,扩散条件较好,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2月13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预计15日至17日受南风影响,扩散条件较差,我市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请各部门加强管控,做好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准备,具体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2020-12-14 我市12月13日起——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6649.html 1 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