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0日
第12版:12

卖“事故二手车”构成欺诈

“特斯拉”被判 退还车款并赔偿百万元

近日,特斯拉维权车主韩潮与“特斯拉”的二手车维权纠纷案件已获一审判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韩潮一审胜诉,“特斯拉”被判“退一赔三”。

韩潮告诉记者,2019年6月5日,他在特斯拉官方网站购买了一辆特斯拉官方认证的二手车,共计花费379700元。销售人员表示,特斯拉认证车不存在重大事故、水泡、火烧、结构性损伤。

两个月后,韩潮的车在高速上坏了,被托运到了特斯拉服务中心。经检查,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车辆的电池伞阀、保险等坏了,需要更换;电池无法接电,需要更换。韩潮随即联系了天津本地检测机构——万丰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进行鉴定。拿到检测报告后,韩潮傻眼了——车辆C柱及后叶子板有切割焊接,怀疑所购的车辆为事故车。

为此,韩潮以“特斯拉公司以欺诈手段出售不符合其承诺的事故车辆”为由,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从“特斯拉”提交的涉案车辆维修照片看,涉案车辆的维修确实涉及到大面积切割、焊接等,这种修理方式和程度必然对消费者的购车意愿产生重要影响,而“特斯拉”仅仅告知韩潮“车辆不存在结构性损伤”,尚不足以达到应有的信息披露程度。“特斯拉”符合欺诈的客观要件,也具备欺诈的主观条件。综上,“特斯拉”构成欺诈。

法院判决:撤销韩潮与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二手车订购协议》;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向韩潮退还购车款379700元;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向韩潮支付赔偿款 1139100元。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特斯拉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采访时称,“特斯拉”不存在欺诈,将依法上诉。

据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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