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冬日,可以躲进先生的怀里,拿他的怀抱当暖炉。
我与先生相识26年,结婚10年。
26年前的那个冬日午后,我们还是3年级的小学生。课间休息时间,我与一群同学在操场上撒欢,一眼撞上一个漂亮的男孩,他正在静静地注视着我。说一眼万年太夸张了,通俗点说就是对上眼了吧。我回他一个灿烂的笑容,犹如冬日暖阳一般明媚。他被这样的明媚感染,也露出浅浅的笑。那是孩童间单纯的喜欢。
10年前恋爱时,又是一个冬日,我窝在他的怀里问:“第一眼见我为何盯着我看,是不是觉得我太活泼了?”他说:“不是,当时就是觉得这个女孩子皮肤好白。”仅此而已,非常寻常的话语。
他是校园里的学霸,是公司里的精英,却是生活中的白痴,而我竟然嫁给了他。婚后的第一个冬天,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与他坐在娘家的老井边上晒太阳。我看见井里游上来一条鱼,突发奇想,拿了网兜,叫他给我抓鱼。阳光暖暖地晒在我们身上,他拿着网兜在井边守了一个下午。我妈见了,哈哈大笑,说这怎么抓得到鱼啊。他极为认真地回答:“抓不到也得抓,否则,园园会不高兴的。”
我们就这样过着平凡的日子,春去秋来,又是一年冬天,我怀孕了。我在朋友家第一次吃到人参果,回味无穷。一天晚上,我突然又想吃人参果。他二话不说,从被窝里爬出来,穿上羽绒服,出去给我买人参果。他跑了大半个城市,也没有找到人参果,看样子比我还难过。后来,他去出差,在车站看到人参果,便全部买了回来。十几斤的人参果,我吃到吐都吃不完。
我时常拿这两件事情调侃他,他说,完了,这要被你念叨到老了。这人可真憨,难道就听不出我的调侃里藏着甜蜜和得意?
去年冬天,公公婆婆回家养老了,所有家务落在我一个人身上。先生不会干家务,依然是捧着手机等着开饭。我一周上六天班,下班不仅要管孩子学业,还得照顾“大孩子”,一个人忙不过来,就会情绪失控,就会忍不住吼他。虽然他脾气好,任我发泄,但是我却讨厌那样的自己。
有一天,我对先生说:“我终于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他无言以对,却默默地学习干家务。在我周六上班的时候,他烧好饭菜等我回家吃饭;在我辅导孩子作业的时候,他主动要求洗碗;在我洗衣服的时候,他把地给拖了……他炒的菜有些焦,洗个碗要很久,地也总是拖不干净……但是,他努力分担家务的样子,真的值得我念到老。
平凡夫妻的日常生活就是由一些琐碎的小事组成,无论喜怒哀乐都是风景。就算我们之间偶然有些小摩擦,我也知道他对我很好,对我比对谁都好。我常常感动于这些小事,将它们收藏于心,在严寒的冬日,躲进先生的怀里,与他慢慢聊,细细品味,点点滴滴都是温暖与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