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事迹展示①
沧州骄傲
沧州骄傲
候选人事迹展示⑩
她是司法界的“拼命三郎”;她是敢办难案、善办难案的好法官;她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办案标兵”……她就是“全国模范法官”李立华。
今年43岁的李立华,现任盐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执行局代理局长,一级法官。
“拼命三郎”专治“老赖”
2017年,由于工作出色,百姓信赖,盐山县法院以李立华名字命名成立了“李立华执行室”。
李立华办案经验丰富,平均每年办结案件均在300件以上,结案率达95%以上。她所办理的多起执行案件成为全国典型案例。
“拼命三郎”是同事们对她的称呼。
多年来,为了专心办案,她顾不上年老多病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她经常加班加点,每天工作平均都在15个小时。父亲生病住院,她只陪了一个晚上就又回到工作岗位。
敢办难案、善办难案是同事们对她的客观评价。对拒执行为,她毫不留情、决不手软。通过多方查证,她揭开了张某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黑幕,涉案的张某等四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在面对驾车撞击自己的“老赖”时,她毫不退缩,果断处置。在面对恐吓和威胁时,她毫无惧色。
“有勇有谋巧办案”是领导对她的赞赏。她敢于“亮剑”,运用司法智慧破解执行难题。对因资金暂时困难而涉诉的企业,她想尽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套”,防止单纯的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造成企业倒闭、工人失业等连锁反应,成功探索出债权转股权、债权出售等方式促进执行和解。
“能解开的结,绝不用刀切”
“能解开的结,绝不用刀切”是李立华的办案座右铭。对于矛盾冲突激烈的案件,她都会从情理入手,疏导双方情绪,不惜时间和精力上门做工作。
2016年,李立华受理一件涉及200多名村民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村民情绪激动,多次上访。
李立华在村上吃住一个星期,实地勘察,调查走访,最终和解此案。
百余名村民敲锣打鼓,把一面写有“一身正气办案,两袖清风为民”的锦旗送到法院。
在她心中,百姓的事无小事。“李立华执行室”向社会公开承诺:有案必办,办必有果;有诺必践,践必应诺;有访必接,接必回复;有难必帮,帮必解忧。
李立华先后荣获“盐山县先进工作个人”“三八红旗手”“人民最满意的基层政法干警”“河北好人”“全省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7年度我最喜欢的执行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